记者11日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盗墓案件中获悉,一个9人盗墓团伙,盗墓过程中3人死亡,因事情败露,其余6人投案自首,分别被判处十个月到一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22年端午节前夕,陈某纠集郎某、钱某等5人,自带铁锹、镐头等工具,驾驶机动车到敖汉旗某地附近山上盗掘古墓葬,因下起大雨,几人挖掘两天后停工。陈某一伙人不甘心,几日后,陈某再次纠集人手,这次盗墓团伙扩至7人,前往该山继续挖掘。因人手过多,盗墓工具不足,几人商议购买绳索、铁锹、镐头等挖掘工具。因购买工具的资金由谁来出、谁去购买等问题引发内讧,最终不欢而散。
一个月后,陈某不甘心,竟纠集8人再次组成盗墓团伙。该团伙此次分工明确,分别驾驶两辆汽车,白天停工,晚上入穴挖掘。1人在外围运输、送饭,4人在洞口抬土、卸土,3人在洞底轮流挖掘。
洞穴越挖越深,由于挖洞过程中又下起了雨,雨水流入洞内无法继续挖掘,该团伙又买来汽油抽水设备,将洞穴内的积水向外排出。由于汽油抽水设备在洞内产生大量一氧化碳气体,导致洞内挖掘的3人中毒身亡。因3人身亡,盗墓的事情败露,钱某等5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钱某等6人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文物管理制度,私自秘密挖掘具有历史、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系共同犯罪。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6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敖汉旗历史文化底蕴厚重,以“人文敖汉”而著称。敖汉旗境内已经发现不同时代的古文化遗址和墓葬4000余处,居全国之冠。此次被盗古墓葬属于辽金时期的墓葬遗迹,属于新发现文物遗址点。辽金时期墓葬是探索辽、金历史及丧葬文化的重要实证资料,具有重要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