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1986年实行9年义务教育。在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被正式通过之后,九年义务教育就明显成为了一项更加强制性的权利与义务,公益性、普及性和强制性是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特点。在1986年4月中旬举行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被通过之后,同年的7月份,九年制义务教育正式开始施行。2006年的9月份新的义务教育法被通过并施行后,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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