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可以说是许多女孩子出嫁的时候都会非常在意的东西了,而且一般情况下都是女孩的娘家人为自己的女儿准备的东西,这些东西除了有实用价值的一些家电家具产品之外,还有一些我们传统婚恋习俗中不可或缺的产品,当然不同地方会有不同的风俗习惯,最主要的还是看大家自己的选择,父母为自己女儿准备的嫁妆越多,其实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这个家庭对自己女儿的重视程度,毕竟一个小家庭成立之初会缺少很多东西,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也是人之常情,这篇文章主要想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婚礼嫁妆可以买的一些东西的信息,一起来看一下采购清单吧!
一、嫁妆需要买些什么东西
1、陪嫁箱
陪嫁箱是结婚嫁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用于装载压箱钱和各种吉祥物品,寓意女儿婚后的生活顺利和富足。陪嫁箱中的压箱钱可以选择一些吉利数字,如666、8888、9999等,金额则根据个人情况来定。除了压箱钱,箱内还可以放置新衣、首饰等物品,并撒上喜糖或喜果如红枣、花生、桂圆等,寓意“早生贵子”。陪嫁箱不仅代表了家长对女儿的祝福和期望,也是婚礼中一个富有象征意义的物品。
2、家电
家电是结婚嫁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男方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女方通常会负责装修和家电等大头部分,但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家电的选择和准备应根据新家的实际需求,例如洗衣机、电视、冰箱、空调等。不必全部准备,而是按照需要,选择性地进行准备。此外,家电作为嫁妆的传统习俗仍然存在,如冰箱、电视、洗衣机、电脑、微波炉等,选择一两样作为嫁妆即可。
3、床上用品
床上用品是结婚嫁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常,床上用品包括四件套或六件套,颜色不一定是大红色,以便于日后使用。在多数地区,女方会准备大红色的棉被,数量通常是双数,如6套、8套或10套。此外,床上用品的图案应选择喜庆的。这些床上用品不仅代表了新婚的喜悦和祝福,也体现了对新人未来生活的期望和关心。
4、珠宝首饰
珠宝首饰在结婚嫁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男方在订婚时会为新娘购买三金,这些首饰在婚礼当天会被放入嫁妆箱中。除了婆家赠予的新儿媳的三金首饰外,女儿出嫁时,父母也会赠送黄金首饰,如龙凤镯和金项链,这些不仅代表了父母的祝福,还寓意着幸福的传承。此外,父母还会为女儿打造金手镯或其他金饰,这些首饰的克重和数量没有固定规定,但都充满了父母对女儿的深深爱意和祝福。
二、一份完整女方嫁妆清单
首饰:金饰:如龙凤镯、黄金耳饰等,寓意祝福和成双成对。
珠宝:根据个人喜好选择,代表父母的爱与祝福。
家电:大家电:如洗烘套装、电视机、电冰箱、空调、电脑等。
小家电:如电饭煲、小烤箱、小冰箱、吸尘器等。
床上用品:被子:4套寓意双铺双盖,好事成双;6套寓意六六大顺;8套寓意发发一生;10套寓意十全十美。
床上四件套:包括枕头、床单等。
生活用品:洗漱用品:如热水壶、洗脸盆、牙膏、牙刷、肥皂盒等。
其他生活用品:如子孙桶(包含马桶、脚盆、水桶)、长命灯、红脸盆(内放红枣、桂圆等)。
服饰及配件:新娘行头:如婚礼当天的礼服、婚鞋、回门服等。
新郎行头:如西装、衬衣、领带、皮鞋等。
双方父母服饰:为双方父母准备2套服饰,方便更换。
三、女方嫁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嫁妆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解答:
嫁妆的性质:
嫁妆通常是女方父母在女儿出嫁时赠予的财物,其性质上更倾向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认定标准:
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给予的时间点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图。
如果嫁妆是在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给予的,一般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嫁妆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给予的,且没有明确表示为单独赠与女方,则原则上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也可能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法律依据:
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嫁妆性质的情况下,可以将女方的嫁妆解释为包括在“一方的婚前财产”之内。
特殊情况:
如果嫁妆是实物且署有女方名字,或者在领证后给予但有明确书面、文字材料表示单独赠与给女方,那么这些嫁妆仍可能被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