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卫生院的居民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3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如果发生的医疗费符合报销范围且不超过10万元,那么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最高报销额为20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时,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而在一级医院住院时,没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对于贫困户家庭,他们参加新农合时,个人缴费部分的费用会得到财政全额补贴。同时,为了进一步减轻门诊和住院费用的负担,一般来说,县内的医院会将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90%。然而,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所以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